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生物医学领域的撤稿形势愈加严峻,中国学者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屡被曝光,成为亟待解决的学风作风问题。科技期刊作为科研诚信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科研诚信把关职责。近年来,笔者在科技期刊审稿工作中发现,在科研人员中普遍存在一些对科研诚信的认知误区,例如盲从身边科研人员的通行做法、盲从既往的研究经验、盲从既往的投稿经验、对国内外中英文期刊区别执行科研诚信规范等,已成为导致作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诱因。本文就科研人员常见的科研诚信认知误区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科技论文数量迅速增长,论文影响力也显著提升[1]。但另一方面,中国科技论文的撤稿形势愈加严峻,2019年王凤产[2]调查结果显示:2007–2018年中国撤稿最多(9276篇),其次是美国;2019年Dal-Ré R et al.[3]调查了1970–2018年撤稿情况,中国位居第二。随着科技期刊对学术不端防范态度和技术的进步,期刊在审稿流程中也大大提升了对学术不端论文的检出能力,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在审稿阶段被检出后将受到一定的核查和退稿处理[4]。科技期刊作为科研诚信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科研诚信把关职责。近年来,笔者以科技期刊编辑身份,在进行期刊论文审稿及撤稿论文核查等工作中,发现学术不端涉事作者普遍存在一些对科研诚信的认知误区。这些误区的存在,已成为作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而普遍的诱因。现就科研人员常见的科研诚信认知误区剖析如下,希冀引起广大科研人员的高度警惕,正确规范地进行科研活动。
误区一:盲从身边科研人员的通常做法
案例:小A一篇中文论文投稿后,期刊在审稿过程中,发现该文文字重复率虽然低于期刊要求,但存在大量翻译、抄袭国外某学者英文论文的情况,多个段落存在翻译式的大段重复,总体的重复情况超过全文篇幅的50%,甚至对病例的一些罕见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时间、发生部位、转归等描述完全呈翻译式雷同,部分数据雷同,涉嫌存在翻译抄袭国外英文论文的行为。期刊询问小A时,小A答复,“本文的确是‘借鉴’了国外学者的英文论文,但周围有些同事就是这么做的,把一篇英文论文翻译成中文论文后,稍作改动再投给中文期刊。既然同事们都这么做,查重又没有超过期刊要求,所以我这么做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问题剖析:学术不端的判定依据是以相关的规定、科研诚信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界定标准,而不是什么人的某种做法。这其中,需要理清的是身边人员的“通常做法”是否属于“规范做法”,二者在以科研诚信规范衡量时是存在着明显不同的。
“规范做法”即是指完全符合学术规范的做法。2019年,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定义了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表现。其中,论文的主体或论文某一部分的主体过度引用或大量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应界定为整体剽窃,包括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对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进行缩减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等表现。本案例中小A的做法则明显涉及以上行为,不符合学术规范。而“通常做法”则可能存在着一些隐秘的灰色做法,其本身可能并不完全符合学术规范,从而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建议做法:科研人员须注意,在沿袭“通常做法”时,需要另行考虑这些做法是否符合学术规范,避免盲目参照身边科研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误区二:盲从既往的研究经验
案例:小B一篇SCI论文被期刊撤稿,撤稿理由为对照组图片与小B既往发表论文中的对照组图片完全相同。小B对此颇有异议,认为既然是对照图片,都是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实验、拍摄的,可以反映同样的初始状态,而且以前都这么做没问题,为何这次会被认为是重复使用而被撤稿?
问题剖析:事物的发展都是不断完善过程中的,随着科研水平的提升、科研政策的完善和科研人员科研态度的提高,科研界对研究规律的认识和对学术不端的评价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中,既往某些可能在特定时代容许存在的做法,在当前形势下就可能被明确归为学术不端。
在当前的科研理念中,对于先后在不同时间、条件下进行同一对照实验,虽然在方法学方面是相同的,但实验条件的差异(例如细胞和试剂批次不同、实验温度不同等)将可能影响对照实验的结果,从而影响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在《标准》中,将“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定义为重复发表的表现之一。因此,从以上实验要求和界定标准而言,当前对实验规范程度、严格程度的要求已经超出了既往的要求,科研人员亦应及时更新科研理念和投稿经验,保证对学术规范和科研规律的正确掌握。
建议做法:科研人员须注意,在沿袭“既往研究经验”时,需要另行考虑是否符合当前最新的研究要求和科研诚信规范,避免盲目参照既往研究经验的不规范行为。
误区三:盲从既往的投稿经验
案例:小C一篇投稿论文在审稿过程中,被期刊发现存在对同一图片篡改进行“移花接木”。期刊询问小C时,小C答复,“以前投稿某杂志没被发现问题,所以我认为这样是没问题的,现在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投稿”。
问题剖析:每个期刊在审稿要求和学术不端审核技术方面会有所差异,不同期刊对科研诚信要求的把握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个学术不端行为在某一期刊中没有被发现,不能等同于这种行为是“允许的”,也不能等同于“所有期刊都接受此种行为”,仍需要以科研诚信规范本身进行判别。
在《标准》中,将“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定义为伪造的表现之一。
建议做法:科研人员须注意,每一次投稿前,都应依据当前最新的科研诚信规范进行自我评价,避免盲目参照既往投稿经验的不规范行为。
误区四:面对质疑时盲目编造理由
案例:小D一篇SCI论文被期刊撤稿,撤稿理由是数据不可靠、图片不可靠。小D所在机构进行调查问询时,小D为减轻自身问题,在回答调查专家询问实验数据及图片来源的问题时,先后随口编造 “ 实验室不允许带出”、“硬盘丢失”等原因,前后自相矛盾。后小D被机构按照较重的处理要求给予了学术处分。
问题剖析:被期刊、机构等质疑或进行询问时,实际上期刊和机构都已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此时作者不宜再兜圈子、随意编造理由甚至拒不承认,否则极易错上加错、使自己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
建议做法:遇到期刊和机构的询问、调查时,应在认真反思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公开事实,以正确的态度面对自己的错误做法。须知态度本身也是调查方进行考察和做出最终结论的依据。
误区五:对国内外中英文期刊区别执行科研诚信规范
案例:小E在向一家中文期刊投稿论文时,被期刊发现图片来源于他人论文,涉嫌图片剽窃。期刊询问小E时,小E声称:“ 很明白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是给英文SCI期刊投稿是不敢的,但给中文期刊投稿应该是没事吧?”。
问题剖析:科研诚信是不区分语种、不区分期刊的,不应对不同语种、不同国家的期刊采取不同的科研诚信态度区别对待。
建议做法:应坚持一致的科研诚信态度和做法,对不同语种、不同国家、不同级别的期刊均以严格的科研诚信标准要求自己。
在当前科研诚信要求愈加严格的今天,广大科研人员也应及时更新对科研诚信的认识,自觉以科研诚信规范指导学术言行[5],及时澄清以上的科研诚信认知误区,学习和更新对学术规范、科研诚信规范的认识,避免一些不规范言行为自身带来更进一步的不良影响,杜绝投机性做法的更大风险。
基金项目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选育高水平办刊人才子项目-青年人才支持项目(2020ZZ111046)。